為加強集團的建設和管理,成立山東省軌道交通職業教育集團理事會和職教集團工作機構。
(一)山東省軌道交通職業教育集團理事會(下稱理事會)
理事會由各成員單位組成,任期四年。理事會是集團最高權力機構。理事會設立名譽理事長三名,分別由山東省教育廳、山東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、濟南鐵路局領導擔任;設立理事長二名,分別由山東職業學院主要領導、濟南鐵路局分管領導擔任;設立理事若干名;理事會設立秘書處。
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,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為有效。若理事不能出席會議,可委托他人出席。理事會討論的重要問題應根據平等、公正、互利原則,進行充分友好協商,并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的方式決定各項決議。
理事會具體職責如下:
1.制定和修改職教集團章程;
2.制訂并審議職教集團年度工作方案;
3.審議通過會員單位的加入或退出;
4.審議通過職教集團理事提出的議案。
(二)山東省軌道交通職業教育集團工作機構
理事會下設秘書處和產業研究中心、校企合作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。秘書處和各工作委員會設在山東職業學院,辦公場地和設備由該院提供。
1.秘書處及校企合作中心
秘書長:山東職業學院產學研結合處處長
副秘書長:濟南鐵路局教育處負責人
秘書處:負責處理集團日常事務。
校企合作中心主要負責校企合作項目管理、技術開發與創新、技術咨詢與服務,為校企雙方實現資源共享、專業與產業對接。
2. 產業研究中心
主任:山東職業學院教務處處長
副主任:濟南鐵路局總工程師室負責人
產業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學院教務處負責管理,主要職責是圍繞產業發展趨勢,開展產業研究,為山東省軌道交通發展政策制定、集團內企業發展提供咨詢和技術支持,為學校專業建設提供依據,促進教育教學改革。
3. 人才交流中心
主 任: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主任
副主任:濟南鐵路局人事處人才交流中心負責人
人才交流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管理,主要職責是:搭建軌道交通人才交流平臺,收集、反饋成員企業的用人信息,協調集團內部的人才供求關系,促進集團內部人力資源信息溝通,為校企人員互聘、技術服務搭接橋梁。